各市(州)团委、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团委、梅河口团市委,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战略目标,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积极营造“创业奋斗、‘就’在吉林”的社会氛围,组织引导青年参与创新创业,弘扬创业精神、培养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吉林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共青团吉林省委拟联合相关厅局共同举办第十届“创青春”吉林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01
活动主题
创业奋斗 就在吉林
02
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共青团吉林省委及相关厅局
2.承办单位:吉林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3.工作专班:成立吉林省“创青春”大赛工作专班,由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负责活动组织工作。工作专班秘书处设在吉林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负责大赛筹备及日常工作。
4.评审组:由创业导师、专家学者、投资人、创业园区负责人、主办单位专家等组成评审专家组,负责项目评审工作。
03
赛事安排
(一)组别设置
本届大赛设置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数字经济、社会企业四个专项赛,各专项赛分设创新组、初创组、成长组。
1.科技创新专项。重点关注“十四五”规划明确鼓励发展的重点方向,尤其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领域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项目。
2.乡村振兴专项。重点关注先进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休闲旅游、预制菜等领域相关产业,尤其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模式成熟的项目。
3.数字经济专项。重点关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技术、元宇宙等领域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运用数字经济手段改造发展传统行业的项目。
4.社会企业专项。重点关注以协助解决社会问题、改善社会治理、服务特定群体或社区利益为宗旨和首要目标,以创新商业模式、市场化运作为主要手段,所得部分盈利按照其社会目标再投入自身业务、所在社区或公益事业,且社会目标持续稳定的项目。
(二)时间安排
1.报名阶段:2023 年 6 月 26 日至 7 月 5 日
各市(州)原则上每个组别应至少推荐 10 个优秀项目,总数不少于 50 个,各协会原则上每个组别应至少推荐 1 个优秀项目,总数不少于 12 个。参赛项目须登录“吉青飞扬”微信公众平台,点击右下角“加入我们”,进入“创业大赛”报名。通过“吉青飞扬”公众号报名时,推荐单位一栏必须选择“长春团市委”。
2.初审阶段:2023 年 7 月 6 日至 7 月 7 日
秘书处负责组织有相关经验人员完成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数字经济、社会企业等各专项赛项目初审,须在报名系统后台下载参赛项目报名信息,筛除负责人(项目团队)基本信息不符合赛制要求、重复报名、商业计划书不超过 3 页的项目,并将合格参赛项目报名信息、商业计划书及项目 PPT 分类、编号。
3.复赛阶段:2023 年 7 月 12 日至 7 月 13 日
秘书处负责将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数字经济、社会企业各专项赛初审合格的项目商业计划书分类打包发送至评委指定邮箱,联系评委完成线上复审。
4.决赛阶段:2023 年 7 月至 8 月
决赛采取现场路演答辩方式。每个专项赛各组复赛成绩前10 名的项目晋级决赛。
04
活动规则
1.专项赛组别设置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创办年限(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时间为准)不同,分别设创新组、初创组、成长组。创办年限划分以 2023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
(1)创新组指 2023 年 3 月 31 日(含)前未进行登记注册,尚处于商业计划书阶段的创业项目。
(2)初创组指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 2 年〔2021 年 4 月 1日(含)以后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
(3)成长组指登记注册时间在 2 至 5 年之间〔2018 年 4月 1 日(含)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含)期间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
2.参赛人员
(1)年龄在 35 周岁(含)以下〔1987 年 4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的中国公民。
(2)由 2 人及以上团队申报的参赛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多于 5 人,且团队中 30 周岁(含)以下〔1992 年 4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的人数比例不低于 50%。
3.参赛项目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2)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4)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4.项目申报
(1)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须提交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须有相关资质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所登记主体法定代表人,且持有该主体股份(个体工商户第一申报人应为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第一申报人应为投资人,合伙企业第一申报人应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2)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对市场调研、创业构想、项目发展等有详细介绍;可同时出具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利、奖项、技术等级等证书或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产品开发、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
05
激励服务
各专项赛分组评出金奖、银奖、铜奖。获奖项目将获得奖杯、证书及相关青创服务支持。
1.培育孵化。获奖项目可对接入驻吉林青年创业园(一园多区),符合条件的可优先申请入驻吉林青年创业园(净月园区)。
2.融资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项目提供吉林“青创贷”系列金融产品组合服务,开辟青年专属业务绿色审批通道,可优先安排业务审批,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优惠利率。
3.会员推荐。获奖项目负责人优先推荐加入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省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省青年电商协会、省青少年新媒体协会。
06
工作要求
1.充分组织动员,保障项目报送质量。兼顾组织化动员与社会化动员相结合,积极动员选拔优秀项目参加国赛,在保证大赛规模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项目质量,切实选拔出一批发展前景好、带动成效强的好项目。
2.积极宣传报道,营造大赛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吉青飞扬”“中国吉林网”等媒体渠道在大赛前、中、后各阶段进行跟踪报道,大赛结束后在各大媒体推送大赛新闻通稿,各市(州)团委及各协会组织积极转发大赛信息,大力宣传大赛情况。
3.突出政策供给,助力项目落地达效。对于大赛选拔出的优秀项目,要及时在申请入驻吉林青年创业园(一园多区)、推荐加入省级协会、信贷供给等方面做好跟踪服务,切实做到“扶上马、送一程”,助力项目早日落地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