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3〕3号)和《关于举办吉林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2023年4月,省教育厅组织全省高校开展了大学生艺术展演项目的选送工作。自接到通知以来,学校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校团委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并邀请相关专业教师对参赛作品进行悉心指导,筛选出优秀作品,积极参与选送。
近日,由省教育厅组织的吉林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奖名单公布。经专家评审、专场演出、汇报展演(展示)等环节,我校共获奖15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9项。此外,我校还凭借出色的组织工作荣获“优秀组织奖”。
器乐类甲组(非专业)


声乐类甲组(非专业)


朗诵类甲组(非专业)


戏剧类甲组(非专业)


设计类甲组(非专业)


摄影类甲组(非专业)


书法类甲组(非专业)


微电影类甲组(非专业)


下一步,学校将深入实施美育浸润行动,致力于优化美育实践活动,同时扩大展演活动的覆盖面,提高师生参与度,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将美育培养深度整合到学校的人才培养全链条中,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植学生心灵深处,培养具有高尚审美与创新能力并存的综合性人才。不负青春,不负韶华,挺膺担当。